美国

Federal courts附加证明书办理指南

核实日期:

以下内容均译自该机关自己发布的官方资料。若某项内容无法在官方页面上得到确认,会标有未经核实标记——但没有该标记,并不代表该事实已经过核实;来源自身存疑之处也会照录于本页所附的说明中。发送文件或款项前,请务必向该机关确认费用、地址与截止日期。

本指南译自签发机关自己发布的官方资料。其中的收款人名称、邮寄地址、网址、电话号码、表格编号与法律条文引用均按原文照录、未作改动,因为这些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抄写。

关于本词条的信息来源:一个条目涵盖所有联邦法院;各辖区之间的差异保留在本条目的备注和文件规则中

由谁签发附加证明书

主管机关

Clerks and deputy clerks of U.S. federal courts

据 HCCH:美国联邦法院的“书记官及副书记官”为主管机关——包括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、U.S. Courts of Appeals(D.C. Circuit 至 Eleventh Circuit)、所有 U.S. District Courts、U.S. Court of Claims[现为 Court of Federal Claims]、U.S.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,以及属地地区法院(关岛、维尔京群岛)。联邦法院文件的附加证明书可直接向该法院的书记官申领——不必送交 DoS Office of Authentications(尽管 travel.state.gov 也将“联邦法院文件”列入其可出具附加证明书的文件之中)

该机关接受哪些文件

来源原文

每位书记官只为本法院产生的文件出具附加证明书。N.D. Tex. 常见问题:地区法院书记官仅为“案件文件、地方规则、行政命令、法院工作方案、律师执业准入证书等”出具附加证明书;书记官(1)制作副本,(2)将其认证为真实副本,(3)在该认证上签发附加证明书;您需支付复印费 + $12 认证费 + $50 附加证明书费;破产文件:由破产法院先向地区法院书记官提供经认证的副本。C.D. Cal.:“附加证明书服务仅针对与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有关的法院文件提供”;可在线申请(Case Records Request Form)、邮寄申请,或于周一至周五上午 9:00–下午 4:00(中午 12:30–下午 1:30 休息关闭)到公众窗口现场申请。S.D. Ill. 发布了书面的附加证明书办理说明:https://www.ilsd.uscourts.gov/sites/ilsd/files/ApostilleInstructs.pdf

可能需要先行办理的认证

申请附加证明书前,无需额外的认证步骤。

申请表

该申请表未在网上公布——发送任何文件前,请先向该机关确认是否需要表格,以及需要哪一份。

来源中关于该机关的说明,见本页末尾的备注。

在线申请

来源未公布该机关是否提供在线申请渠道。

现场办理地点

来源未列出可现场办理的机关地点。

费用

费用适用范围详情
$50.00 USD 每份附加证明书所有文件

生效日期:2023年12月1日。

District Court Miscellaneous Fee Schedule(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)原文:“签发附加证明书,$50。”

$12.00 USD 每份文件对基础文件的认证(真实副本)

生效日期:2023年12月1日。

原文:“任何文件的认证,$12。”——实务中需在 $50 附加证明书费用之外另行支付(N.D. Tex.:复印费 + $12 认证费 + $50 附加证明书费)。同一收费表:“任何文件的证明副本,$24。”;复印件“每页 $.50”(纸质);档案检索“每检索一个姓名或事项 $34。”

如何付款

可接受的付款方式

来源未逐项列出该机关接受哪些付款方式。

来源原文

付款方式因辖区而异——未公布全国统一规则。示例(C.D. Cal. Records Dept.):本票/保付支票/公司支票或汇票(不接受个人支票),现场可刷卡。请向签发法院的书记官确认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和收款人抬头

文件邮寄地址

该机关未公布邮寄地址。在向该机关本身确认地址之前,请勿邮寄任何文件原件。

办理时长

该机关未公布办理时长。

来源原文

未公布全国统一的办理时限——依各辖区的做法而定;请向签发法院的书记官确认

查询状态与核验附加证明书

核验已签发的附加证明书

该机关未公布可供公众查询的核验登记系统。这并不代表附加证明书无法核验——请向该机关询问其核验方式。

查询申请状态

该机关未公布状态查询页面。

远程在线公证

该机关签发附加证明书,但不委任公证员,因此在此层级不存在远程公证相关规则。相关规则属于该公证员所在的州或省。

来源中的其他信息

司法系统标准表格(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.S. Courts):AO 390 “Apostille (Convention de La Haye, 5 Octobre 1961)”——https://www.uscourts.gov/sites/default/files/ao390.pdf ;AO 392 “Apostille Index Card”(书记官对已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内部登记册;自 1981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)——https://www.uscourts.gov/forms-rules/forms/apostille-index-card ;AO 393 “Statement of Effect Apostille”(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)——https://www.uscourts.gov/forms-rules/forms/statement-effect-apostille 。申请程序、提交渠道和付款方式因辖区而异——本条目一条涵盖所有联邦法院

本手册收录的美国所有辖区

其他国家:加拿大 · 墨西哥 · 全部106个机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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